艺术工作
《艺术工作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自1980年创刊,国内刊号为21-1598/J,本刊积极探索、勇于创新,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,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。
《艺术工作》主要发表指导文学艺术工作的方向和创作等方面的理论文章,发表通讯、散文、诗歌、木刻等形式的文艺作品。
期刊收录:
艺术工作投稿需知:
艺术工作杂志投稿须知:
1、文稿应资料可靠、数据准确、具有创造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。应立论新颖、论据充分、数据可靠,文责自负(严禁抄袭),文字要精炼。
2、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。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,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,排好先后次序,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。
3、文章总体要求:论题新颖、见解独到、论证严密、资料数据正确可靠、语言流畅、标点符合规范,篇幅以4000~6000字为宜,特别优秀的稿件不受字数限制。
4、《艺术工作》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,尽量少而精,表格使用三线表;图要使用黑线图,绘出的线条要光滑、流畅、粗细均匀;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为准,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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