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外经贸
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
《对外经贸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自1987年创刊,国内刊号为23-1578/F,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主管,黑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主办,主要栏目有经贸教育、 课程思政、 商贸法律、 区域经济、 企业管理、 投资与合作、 产业经济、 旅游经济、 财税审计、 经贸实务、 数字经济、 金融市场、 RCEP、 国际经贸、 跨境电商、 自贸区、 商务英语、 龙江商务、 一带一路、 中俄经贸、 经贸务实、 仓储物流、 经贸管理、 人力资源、 红色经贸、 疫情专栏、 银行保险、 区块链、 双碳经济、 红色文旅等。
《对外经贸》传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,传递国内外市场信息,提供世界经济贸易发展趋势和贸易机会,探讨研究对外贸易理论和外贸体制改革、传授对外经济贸易知识,交流经贸工作经验。
期刊收录:
对外经贸投稿需知:
1.来稿要论点明确、真实可信、文字简练、数据可靠、标点符号准确。
2.本刊的编排规则和格式依据国家标准的要求,来稿需有中英文标题、作者中英文名称、中英文单位(城市、邮政编码)、中英文摘要(约200字左右)、中英文关键词(3-5个)、正文(含文字、图表)、脚注、参考文献、作者简介等部分组成。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月、性别、籍贯、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研究方向等。
3.图、表清晰,表格尽量简化。如有插图或照片请一并附上。文章数据请援引近1-3年的新数据并标明数据来源。
4.来稿必须保证是作者原创作品,如发现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文章,本刊将不予刊发。
5.请勿一稿多投。如稿件被采用,编辑部7日内给予作者明确答复,未作回复作者可另行处理。
6.本刊只接受电子邮件形式投稿。
7.来稿时务必文中写清详细联系方式(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邮箱),便于沟通与邮寄样刊。
8.国家各级科研课题成果及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优先采编发表。
9.本刊编辑部对所有稿件有非原则性删改权和终审权。不接受删改的作者,请慎思投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