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语言文学
Foreig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tudies
《外国语言文学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自1984年创刊,国内刊号为35-1266/G4,本刊积极探索、勇于创新,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,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。
《外国语言文学》坚持以马克斯列宁主义、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体现文化的发展方向,引导学术探讨,鼓励学术争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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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言文学投稿需知:
外国语言文学杂志投稿须知:稿件格式要求
1、稿件结构a.中文题目、中文摘要(200字左右)、中文关键词(3-5个);英文题目、英文提要(300字左右)、姓名拼音(或英文姓名)。摘要应是全文的要点,力求客观,应避免自我评价性语言。b.正文c.参考文献。
2、正文格式a.章节标题或小标题独占一行,且一律用阿拉伯数字(从1开始)表示b.正文一律采用尾注,注释只包含说明性内容,参阅文献请用文内夹注方式(见。
3、b)c.正文行文中非汉语姓氏一律使用外文原文。d.例句编号用(1)或(1)a的形式。e.重要术语如果首次在国内语言学期刊上出现,请随后附上外文原文。3、参考文献格式和要求a.不得在参考文献中罗列同正文没有直接关联的作者和文献。b.文内夹注的文献放在括号内,作者名与年份之间加逗号,如(Chomsky,1999)、(Wilson,1991:28-80)、(王力,1982;赵元任,1979)。c.文献类型的字母标识:M为专著,C为论文集,N为报刊文章,J为期刊文章,D为学位论文,R为报告,CP为计算机程序,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章类型标识为A,电子文献为EB。中文在前,以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为序;外文文献在后,以作者姓氏的字母为序,书名采用斜体。d.英文文章名不用斜体,书名和期刊名用斜体。